第189章 《江户条约》签订(2/2)
签约当日,有朝鲜使臣、荷兰商人、还有附近多位大名出席见证。
条约文本采用汉文,史称《江户条约》
《江户条约》一共十条。
第一条;祥丰号烧船事件,幕府必须公开道歉,严惩相关责任人。主要凶犯上藤木等13人死刑,其他参与者获刑不同。幕府赔偿祥丰号损失,相关船员安葬抚恤费用合计白银53329两。
第二条;双方释放战争期间俘虏和扣押人员,战俘自愿去留,不允许双方处罚俘虏及其家人。
第三条;北洋出兵的所有战争经费由幕府承担。合计作价白银三百万两。前期150万两由幕府支付现银,后期150万两及利息由关税抵押,展期15年完成交付。
第四条;幕府取消锁国令,允许北洋及明国船只进入内河自由航行。其他外国船只进入内河,需要与北洋签订合约。
第五条;北洋向日本销售商品,关税定额五分,为期十五年。日本商品销往大明,关税由幕府和大明朝廷协商,北洋不做干涉。
第六条;幕府不可禁锢本国民众,允许外国人来瀛居住经商,兴家置业,允许日本百姓迁徙他国。
第七条;来瀛大明国人在瀛违法行为,幕府无权处置,只能交由大明官方处理。
第八条;五口通商。日本开放长崎、广岛、大阪、江户、名古屋共五处海港。幕府允许北洋设立租界。租界方圆不得超过十里,由北洋行使自治权力。
第九条;北洋可以向租界派驻少量军队,每一处租界不得超过一千人,合计不得超过三千人。严禁北洋驻军向租界外日本百姓出售武器、书籍等违禁品。
第十条;北洋向幕府移交江户城。《江户条约》签订后,北洋大军五日内撤离江户。双方需在半月内确定江户租界,北洋舰队撤离日本海域。
《江户条约》签订完毕,李建安万分高兴,设宴招待各方来宾。
在一众宾客中,李建安发现了德川光友,他感到非常神奇。
李建安问德川光友;“阁下是尾张藩的光友君吗?”
德川光友躬身还礼,笑道;“不才正是在下。”
“你不是被乱军踩死了吗?”李建安感到茫然;“难道是我看错了?”
哈哈哈,德川光友笑了;“王爷没有看错,那日替我打仗的,其实是下官替身。我本人一直藏在城中,未曾受伤。”
李建安哭笑不得,打仗主帅都是替身,惨败还不是理所当然嘛。
李建安笑道;“我好像没有邀请你吧。你是怎么混进来的?”
德川光友笑道;“我现在是阿部大人的随从,也是咱们北洋的外聘友商。”
李建安又是一惊,哪里都有聪明人啊!这个王八蛋摇身一变,竟然成了北洋的合作伙伴?
嘿嘿嘿,德川光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;“我们尾张藩就在名古屋。感谢王爷选定我们通商。我回去后,加快扩建码头,挑选最好的地块给咱们北洋当租界。到时候关西这一片市场,咱们北洋的商品我会全力以赴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