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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7章 内部培训录音!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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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志远重重地点了点头,心中的慌乱稍安。

做完这一切,张伟才缓缓站起身,面向审判席。

而张志远,则双手颤抖,但动作迅速地从文件堆里,抽出了第一份证据材料,恭敬地递到张伟手中。

“审判长,我方将分三组证据,来证明我方的主张。”

张伟的声音,平静,清晰,仿佛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指控,从未发生过。

“第一组证据,用以证明被告用户协议中的相关条款,属于无效的‘霸王条款’!”

他将手中的文件高高举起。

“证据一:原告方全体成员的购车合同原件。合同中,只字未提车辆的核心使用功能,与观看广告存在任何强制绑定关系!”

“证据二:被告‘深蓝出行’APP历次隐私协议更新的弹窗截图。其中明确标注:‘若您不同意本协议,我们将限制您使用部分功能’。这是被告亲口承认的‘不同意则限权’!”

“证据三:经由江城公证处公证的用户协议全文。全文长达三万余字,字体微小。其中,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核心条款,并未按照法律要求,进行任何形式的加粗、加黑等显著提示!”

张志远立刻将第二份材料递上。

“第二组证据,用以证明被告的行为,已构成对消费者财产权的严重侵犯!”

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了几分。

“证据一:由多位原告共同录制的视频证据。视频清晰显示,在车辆被锁死后,中控屏幕上赫然出现了‘临时游客模式’的字样!我方当事人,在自已的车里,成了‘游客’!”

“证据二:由我方委托的4S店出具的二十份检测报告。报告明确指出,导致车辆锁死的指令,并非来源于车辆本身的任何物理故障,而是由车企后台,通过网络远程触发!”

“证据三-A:部分原告因车辆被锁,无法正常出行,被迫支付的紧急开锁费用发票。”

“证据三-B:以及因此产生的,不得不支出的替代交通费用凭证!”

张志远递上第三份,也是最后一份材料。

他的手,已经不再颤抖,反而充满了力量!

张伟接过文件,目光直刺被告席上胜券在握的王瑞!

“第三组证据,用以证明被告的行为,完全构成具有主观故意的、欺诈性的虚假宣传!”

“证据一:被告在各大平台发布的官方宣传材料!其中白纸黑字承诺,深蓝汽车将为车主带来‘沉浸式’、‘无广告干扰’的纯净驾驶体验!”

“证据二,也是我方最核心的证据。”

张伟目光扫过审判席说道:

“审判长,这份证据,是一份来源于被告公司内部销售培训会议的全程录音。”

“这份证据的提供者,是深蓝科技公司一位尚有良知的内部员工。”

“为保护该证据提供者的个人安全与职业前景,我方恳请法庭对其身份信息予以保密,并拒绝就其来源进行任何形式的透露。”

“但是!”

张伟话锋一转,将一份盖着鲜红印章的公证书,高高举起!

“为了确保该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,我方已在提交前,委托江城公证处对该录音的电子数据原始文件,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!这里,就是公证书原件!”

“这份录音清晰地记录了,被告的培训讲师,是如何亲口向销售人员强调:‘关于启动广告的事,客户不问,我们绝对不能主动提!这是为了避免影响客户的购买决策!’”

“这!就是欺诈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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