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0章 对翎子的又一考验2(1/2)
听雪眼中暗芒一闪,反应迅速,她知道一定不敌,脚尖轻轻一点,身子竟似被雨丝托着向后飘去,与此同时,听雪的右手探入袖中,袖里空空,却在系统空间里取出她的掌心雷。
“二哥哥,看暗器!”她娇喝一声,手腕一抖,扳机扣下。
季砚只觉眼前黑影一闪,本能侧头,子弹“嗤”地贴着他耳廓划过,击碎了身后的汽灯。玻璃渣四溅,雨幕里只剩硝烟。
听雪已把掌心雷收回袖口,双手背在身后,笑得像只偷到鱼的猫:“二哥哥,兵不厌诈哦,你输了。”
季砚抹了把耳际的血珠,愣了半晌,忽地大笑:“哈哈,好丫头!原来还藏着火器呢……二哥认栽。”
季听雪快步走上前,撒娇地拉起季砚的胳膊说道:“嘻嘻,二哥哥,要是不动点真格的,可是赢不了二哥哥的。你可别生我的气。”
季二爷站在屋檐下,自然把兄妹二人的招式看得清楚。他同样惊讶女儿藏起来的火器,但更多的是欣慰。笑着说道:“有心眼就好。行了,你们俩个去换衣服。等会儿吃了饭再走也不迟。老三,你去堂口把饭提过来。”
季铳应了一声,就跑着去堂口提饭了。然后像一阵风似的跑着去堂口提饭了。这小楼里并没有厨房,平日里除了季听雪在的时候,基本上没人会到这私宅来吃饭。所以,饭菜都是由堂口的小徒弟从堂口提过来,然后再由季伯或者那两个婆子去取回来的。
不多时,饭菜就提来了。一家五口围坐在八仙桌前,开始大快朵颐。在季家,并没有近卫家那种繁琐的礼仪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由自在、轻松愉快的氛围。大家互相夹菜,彼此分享着美味,毫不拘束,每个人都开心地品尝着这些并不十分精致的菜肴。
酒足饭饱之后,季听雪站起身来,再三向家人保证自己两天后一定会回来,家人们这才放心地让她离去。
此时,外面的雨势已经逐渐减弱,季听雪撑起一把雨伞,小心翼翼地踩在青石板路上,在弄堂里穿梭前行。雨滴打在伞面上,发出轻微的滴答声,倒是别有一番趣味。
“宿主,看来你很喜欢季家呢!”突然,系统的声音传来。
“是啊,”季听雪笑着回答,“在季家,我能感受到真正的放松和快乐。相比之下,没有母亲的近卫家,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太多值得留恋的地方了。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身份还能让我做很多事情,我恐怕早就想要彻底抛开它,永远留在季家了。”
季听雪一边和系统闲聊着,一边缓缓地走着,终于来到了停车的地方。那辆车子依然静静地停在原地,她也没耽搁,径直打开车门,坐进驾驶座,然后发动引擎,驾车离开了老城区,朝着沪西的方向疾驰而去。
另一边,虹口公园。翎子穿着一身略显宽大的老旧西装,帽沿压得低低的。如果不是走近,可能都发现不了她是个男人。她正靠在一棵树上看着慷慨激昂说着什么的祝兴公。
其中一个朝鲜杀手凑近翎子,蹲下问道:“高用租(雇主的意思),咱们这都跟两天了,想杀他的人太多了。咱们是来干什么的?”朝鲜话加不太流畅的华国话。
翎子也跟着蹲下,拔了棵草把玩着:“听命令就行,你们的赏钱少不了。把你们的家伙什放好,别露了马脚。”
朝鲜杀手反应了半天,才点点头,表示明白。
由于回来得较早,美智子一路上都非常顺利,很快便抵达了别墅。她刚一推开门,就看到了翎子的身影。美智子不禁感到十分惊讶,脱口问道:“你怎么会在别墅里呢?跟踪的事情已经处办完了?”
翎子并没有立刻回答美智子的问题,而是飞快地去楼上拿了两条干毛巾下来。小心的帮着美智子擦拭着身上的水珠。待美智子身上的水分被大致擦干后,翎子这才开口解释道:“有人跟着,我见下雨了,不放心主人,就赶紧回来了。
他们还留在那里,等着查看是否会有出入。”说完,翎子用一种略带幽怨的眼神看着美智子,柔声说道:“主人,我去给您烧水洗澡吧?”
美智子点点头,被这种眼神看着,觉得自己像说话不算数的渣男。
等美智子躺进温暖的浴桶里,她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。先是和二哥哥打了一架,出了一身汗,淋了一身雨。后来虽说是擦干了身体,也换了干净的衣服。但总归没有洗个热水澡舒服。
翎子帮着美智子把头发清洗干净,又用毛巾轻柔地擦干。做完这些,翎子才开口说道:“主人,您外出怎么能不叫上人呢?午餐您吃的什么?需要我去再准备一些吃食吗?”关切之意表露不已。
美智子笑了笑:“不用麻烦,我还能饿着自己不成。好了,你来说说,这祝兴公每天必去的地方都是哪里?”美智子并不想继续谈论关于出去的话题。
翎子见状,便也不再追问,她迅速地把手擦干,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。翻开本子,她仔细地看着上面记录的内容,然后照着念了起来:“这祝兴公的行动路线其实很简单。
每天早上八点,他会准时出门,然后直接前往《大美晚报》社。到达报社后,他就会一直待在那里忙活。”翎子顿了顿,接着说道:“一直到中午在报社吃过午饭后,才会离开到虹口公园去演讲。
据我了解的情况,如果没有人驱赶他,他每天都会在那里待上一段时间。今天更是如此,他在那里慷慨激昂地怒斥咱们扶桑的强盗行为”,那气势,连人群中的三处枪口都被震慑得不敢抬起来呢!”
说到这里,翎子忍不住吐槽:“主人,这祝兴公有点太猖狂了,已经有好几拨人想要取他性命了。可他还是要去虹口公园。不过,他也机灵,每每都能躲过这些杀身之祸。
等演讲结束后,他就会马不停蹄地赶回报社,继续埋头忙碌工作。等到了傍晚时分,他通常会去法租界的庆丰里,在巷口的馄饨摊吃晚饭。还有他特别喜欢往馄饨里多放香菜。
美智子瞪大了眼睛,满脸惊讶地看着翎子,她完全没有想到,翎子竟然连祝兴公喜欢吃香菜这样的细节都记得如此清楚。如果把翎子放在上一世,那她肯定会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狗仔啊!
“差不多就这样了,具体的等明天吧。”说完揉揉自己的眉心,然后从浴桶里站起来。“你先去休息吧。明晚我有事,你得跟着。今晚就早点休息。”
“是,主人。我先帮您收拾好。”翎子应道,随即便转身去帮美智子拿衣服。这次到沪西后,美智子就不打算再穿浴衣了。买的都是丝质的长袖睡裙。这也符合季听雪的留学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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