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30章 公与私(2/2)
陈三郎,是个有才华的年轻人。他本可以为国家做出贡献。
但他的家族,为了一己私利,逼迫他放弃梦想。
他们不但要他去经商,还要他当官后为家族谋私利。
这是什么?这是把国家的权力,变成家族的工具!
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,那我们的国家,还有什么希望?
这番话,说得慷慨激昂,掷地有声。
围观的人群中,响起了掌声。
陈三郎的叔叔们,低下了头,不敢再辩解。
最终,法庭判决:
陈三郎的叔叔们,因长期对陈三郎进行精神虐待,导致其自杀,犯有逼迫他人自杀罪,判处流放。
同时,没收他们的部分财产,作为对陈三郎妻儿的补偿。
这个判决,震动了整个京城。
这是第一次,官府正式介入家族内部事务,并对宗族成员进行了严厉的惩罚。
消息传开,反应不一。
有人拍手称快,认为这是为弱者伸张正义。
有人忧心忡忡,认为这是在破坏传统秩序。
而在世家大族中,更是引起了恐慌。
很多人担心,这是一个信号——
官府要开始限制宗族的权力了。
他们的特权,要被剥夺了。
一时间,各种流言蜚语,四处传播。
有人说,苏明远是要推翻宗族制度。
有人说,他是寒门出身,所以仇视世家大族。
甚至有人说,他是在为自己的改革铺路,要建立一个新的权力体系。
这些流言,很快传到了苏明远耳中。
但他并不在意。
因为他知道,自己做的是对的。
晚上,他在书房写下一篇文章——《公私论》。
文章中,他详细阐述了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关系:
家族,属私。国家,属公。
私者,当以公为准。不可逾越公之界限。
家族之利,不可凌驾于国家之上。
家族之规,不可违背国家之法。
个人之权,不可因血缘而剥夺。
此乃公私之界,不可不明。
写完文章,他又在《沉思录》中写道:
今日,陈三郎案判决。
此案意义重大——
它首次明确,官府有权干预家族内部事务,如果这些事务侵犯了个人权利。
它首次确立,家族权力不是无限的,要受到法律的约束。
它首次宣告,个人尊严和权利,不因血缘而被剥夺。
余知道,这个判决会引起争议。
但余不后悔。
因为有些原则,必须坚守。
公与私的界限,必须明确。
否则,家族就会成为法外之地,成为压迫个人的工具。
余的家族,也在给余压力。
要余在家族和原则之间选择。
但余已经想清楚了——
余不会放弃原则。
即使被家族抛弃,余也要坚持。
因为有些事,比血缘更重要。
那就是正义,是良知,是责任。
写完,他望向窗外。
夜深了,星光黯淡。
但他的心,却前所未有的坚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