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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0章 公与私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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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三郎,是个有才华的年轻人。他本可以为国家做出贡献。

但他的家族,为了一己私利,逼迫他放弃梦想。

他们不但要他去经商,还要他当官后为家族谋私利。

这是什么?这是把国家的权力,变成家族的工具!

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,那我们的国家,还有什么希望?

这番话,说得慷慨激昂,掷地有声。

围观的人群中,响起了掌声。

陈三郎的叔叔们,低下了头,不敢再辩解。

最终,法庭判决:

陈三郎的叔叔们,因长期对陈三郎进行精神虐待,导致其自杀,犯有逼迫他人自杀罪,判处流放。

同时,没收他们的部分财产,作为对陈三郎妻儿的补偿。

这个判决,震动了整个京城。

这是第一次,官府正式介入家族内部事务,并对宗族成员进行了严厉的惩罚。

消息传开,反应不一。

有人拍手称快,认为这是为弱者伸张正义。

有人忧心忡忡,认为这是在破坏传统秩序。

而在世家大族中,更是引起了恐慌。

很多人担心,这是一个信号——

官府要开始限制宗族的权力了。

他们的特权,要被剥夺了。

一时间,各种流言蜚语,四处传播。

有人说,苏明远是要推翻宗族制度。

有人说,他是寒门出身,所以仇视世家大族。

甚至有人说,他是在为自己的改革铺路,要建立一个新的权力体系。

这些流言,很快传到了苏明远耳中。

但他并不在意。

因为他知道,自己做的是对的。

晚上,他在书房写下一篇文章——《公私论》。

文章中,他详细阐述了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关系:

家族,属私。国家,属公。

私者,当以公为准。不可逾越公之界限。

家族之利,不可凌驾于国家之上。

家族之规,不可违背国家之法。

个人之权,不可因血缘而剥夺。

此乃公私之界,不可不明。

写完文章,他又在《沉思录》中写道:

今日,陈三郎案判决。

此案意义重大——

它首次明确,官府有权干预家族内部事务,如果这些事务侵犯了个人权利。

它首次确立,家族权力不是无限的,要受到法律的约束。

它首次宣告,个人尊严和权利,不因血缘而被剥夺。

余知道,这个判决会引起争议。

但余不后悔。

因为有些原则,必须坚守。

公与私的界限,必须明确。

否则,家族就会成为法外之地,成为压迫个人的工具。

余的家族,也在给余压力。

要余在家族和原则之间选择。

但余已经想清楚了——

余不会放弃原则。

即使被家族抛弃,余也要坚持。

因为有些事,比血缘更重要。

那就是正义,是良知,是责任。

写完,他望向窗外。

夜深了,星光黯淡。

但他的心,却前所未有的坚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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