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7章 顺藤摸瓜(2/2)
第三路,也是最重要的一路,查“人”。担保函上有两个关键的签名栏位:“经办人”和“审核人”。签名是打印的仿宋体,并非手写,显然是刻意规避笔迹鉴定。但“经办人”一栏打印的名字是“李建国”(一个极其常见的化名),而“审核人”一栏,赫然打印着“郑怀远”三个字!
郑怀远!
这个名字一出现,立刻引起了调查人员的高度警觉。调取栾城市政府三年前的干部名册,果然,当时市政府确实有一位副秘书长,就叫郑怀远,分管过一段时间金融协调和部分企业服务工作。
但在那份担保函出具后不到半年,郑怀远就被“交流”到省里某个不太重要的厅局,担任了一个闲职副巡视员,算是提前退居二线了。
时间点,如此巧合。
“郑怀远……”林东航看着屏幕上调出的干部档案,眼神锐利。档案显示,郑怀远,五十五岁,本地人,长期在栾城市工作,从基层干起,一步步做到市政府副秘书长,口碑“尚可”,能力“平平”,没什么突出政绩,但也没什么明显劣迹。
调离理由写的是“干部正常交流,加强省直机关与地方经验互动”。
“一个分管过金融协调的副秘书长,名字出现在一份涉及数十亿跨境融资的政府担保函‘审核人’栏位上,无论他是否知情,是否真的审核过,都脱不了干系。”
周明远沉声道,“更何况,这份担保函是假的,他的‘被署名’,很可能就是伪造者为了增加文件可信度,故意拉上的‘虎皮’。”
“有两种可能,”王海明分析道,“一是郑怀远完全不知情,是被盗用了名义。二是他知情,甚至参与了,至少是默许了名字被使用,事后被调离,是一种‘保护性’安排,让他远离漩涡中心。”
“查!”林东航下令,“秘密调查郑怀远在栾城期间的所有工作往来,特别是与大昌矿业、相关银行,以及可能的中介机构有无交集。查他调离前后的经济状况、社会关系变化。最重要的是,查清楚三年前那个时间段,他是否经手过,或者是否有人以他的名义,处理过任何与大昌矿业融资担保相关的事宜,哪怕只是‘听说’、‘过问’。”
“猎影”系统启动,针对郑怀远的深度背景调查悄然展开。
与此同时,另一条线也取得了突破。
第四路,查资金与银行端。虽然担保函是假的,但当初PRIF基金之所以“相信”这份担保并向大昌矿业放款,除了文件本身,必然还有银行方面的某些“配合”或“疏漏”。调查组调取了大昌矿业在栾城市商业银行(以下简称“栾城商行”)的账户流水,特别是美元债发行前后的大额资金往来。
很快,一个异常点浮出水面。在担保函出具前大约一周,大昌矿业在栾城商行城西支行的账户上,收到了一笔来自海外某离岸公司的“咨询服务费”,金额高达五百万美元。
这笔钱在账户上停留了不到三天,就被分拆成数笔,转到了几个国内的个人和公司账户。而其中一笔两百万人民币的款项,最终流入了一个叫“孙志成”的个人账户。
孙志成,时任栾城商行城西支行行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