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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3章 授土安民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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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极三年末,冬。

迁都长安的诏书余波未平,另一道震动朝野、牵动天下亿万黎庶心弦的诏令,自神京发出,以六百里加急,颁行天下州县。这便是萧宸与内阁、户部、工部历经数月推演、权衡、修改,最终定稿的《均田令》。

御书房内,灯火彻夜未熄。

巨大的大夏疆域图旁,悬挂着另一幅密密麻麻标注着各道、州、府田亩、丁口、赋税、战乱抛荒情况的舆图。

萧宸、韩煜、户部尚书、工部尚书,以及几位精于农政、熟知地方情弊的官员,正对着摊开的《均田令》细则,进行最后的斟酌。

窗外是神京凛冽的寒风,窗内是关乎国本的热烈讨论。

“陛下,均田之制,古已有之,北魏、隋唐,皆曾行之,然其兴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。

究其根本,在于豪强兼并,吏治不清,丁口逃亡,田亩隐匿。

今朝堂新立,百废待兴,田制之坏,尤甚于前朝。江南、中原、关中,历经战乱,人口锐减,无主荒地,十之四五。

而兼并之家,或藏匿田亩,或以熟作荒,规避赋税。失地流民,或依附豪强为佃,或啸聚山林为盗,或辗转沟壑而亡。此诚社稷腹心之患也!”

户部尚书,一位两鬓斑白、面容清癯的老臣,指着舆图上大片标注为“抛荒”、“产权不明”的区域,声音沉重。

韩煜接口道:“前朝永初末年,土地兼并已至极点,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,租赋徭役,十之七八加于贫户,焉得不乱?

伪赵、伪楚,乃至此前诸多变乱,根子大半在此。

陛下欲开万世太平,非重整田制,使耕者有其田,赋税有所出,不可为也。

然均田一事,触动利益甚广,江南士绅、中原豪强、边地将门,乃至各地寺院,皆占田无数,一旦推行,必遭掣肘,甚至激起变乱。前车之鉴,不可不察。”

萧宸的目光在地图与奏章间逡巡。

他深知韩煜所言非虚。

均田,不仅仅是简单的分地,更是一场深刻的、触及帝国根基的利益再分配。

它要将那些在战乱中失去主人、或被豪强巧取豪夺、隐匿不报的土地,重新从既得利益者手中剥离出来,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,以恢复生产,稳定税源,安定社会。

这无异于虎口夺食。

“朕岂不知其难?”

萧宸缓缓开口,声音在静夜中格外清晰,“然,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。无地之民,如水之无源,国之根基必朽。豪强隐匿田亩,逃避赋役,则国库空虚,国用不支。长此以往,纵有雄兵百万,良将千员,亦如沙上筑塔,倾覆只在旦夕之间。前朝之乱,便是明证!”

他走到地图前,手指划过中原、江南那些饱经战火的区域:“天下方定,人心思安,尤以百姓为最。彼等所求,不过一屋遮雨,一亩果腹。今荒地遍野,而流民塞道,此非天赐良机,重整田制之时耶?豪强虽众,其力可抗王师乎?其理可敌民心乎?”

“陛下圣明!”

工部尚书出言道,“然均田之要,首在清丈。田亩不清,丁口不实,则均田无据,反生更大弊病。各地情况千差万别,有战乱新复之地,有安定已久之区,有平原沃野,有山地丘陵。若以一刀切之令行之,恐水土不服,民怨沸腾。”

“正是此理。”

萧宸颔首,“故《均田令》非是强令,而是纲目。细则章程,当因地制宜。”

他示意内侍展开最终拟定的《均田令》草案,逐条解释:

“一,清丈天下田亩,核实户口。

此为均田之基。

着各道、州、府、县,以玄极三年底在册丁口、田产为准,重新勘验。

无论官田、民田、寺观田、荒地,一律造册登记,绘图标注。

隐匿田亩者,一经查出,田产入官,主家论罪。

此为雷池,不得逾越。

户部、都察院、锦衣卫,当遣干员分赴各地,督察清丈,有贪赃枉法、敷衍塞责、勾结豪强者,严惩不贷!”

“二,授田原则。

凡大夏编户齐民,男子年十八以上、六十以下,为丁,授露田(种植谷物之田)四十亩,女子减半,为二十亩。奴婢、耕牛,亦按例授田,但所授之田,不得买卖,身死或牛老,由官府收回。此外,每丁另授桑田二十亩,此桑田为永业,可传子孙,亦可有限买卖。老、疾、寡妻妾等,减等授田。新附之民、流亡归业者,同等授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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