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4章 起兵(2/2)
帐外,风还在吹。营火在风中跳跃,映着那些年轻士兵的脸——他们有嬴芷的大军,有嬴氏商行的护卫,有异人部落的猎手,也有傣越的精锐。他们从四面八方来,为了同一个目标,并肩站在同一片夜空下。
天快亮了。新的一天,新的战役,就要开始了。
覃松。那个名字从斥候嘴里说出来的时候,嬴娡正在看舆图。她的手顿住了,炭笔在图上戳出一个墨点,洇开一小片黑。她低着头,盯着那个墨点,盯了很久。
凌霜在旁边,注意到她的异样,轻声唤了一句:“将军?”嬴娡没有应,握着炭笔的手指渐渐收紧,指节泛白。炭笔在她指间发出一声细微的脆响,断了。她松开手,断成两截的炭笔落在舆图上,滚了两下,停在那条从北疆直指国都的红色箭头上。
覃松。这个名字,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过了。她以为她早就忘了。可此刻,它从斥候嘴里说出来,像一根针扎进她心里,不疼,却酸,酸得她眼眶发涩。
她想起很久以前,他还是沁园书院里那个穿着旧衣裳、坐在最后一排的小子。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读书很苦,先生很严,同窗们看他的眼神里偶尔带着若有若无的轻蔑。
只有嬴娡不一样。她不会嫌弃她的衣裳旧,不会笑话他口音土,会把从家里带来的果干分他一半,会在他被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,默默站在他身后。他那时候个子也不高,瘦瘦的,黑黑的,话不多,看着就是老实本分小孩的样子。他被欺负,可她不怕,她梗着脖子,攥着拳头,说:“他是我的人,你们谁敢动他?”
他是她的人。那时候她觉得,这句话会是永远,像他这样的,一定永远会待在她身边,
后来呢?后来她去了崇明书院,他落榜留在家乡。她以为他会等她,她以为他们的缘分不会那么浅。她拼命读书,拼命想变得更好,拼命想有朝一日可以赘他入门。可她等来的,是他不告而别的消息。他从了军,没有告诉她,没有等她,甚至连一封告别的信都没有。她回到家的那天,兴冲冲地跑去找他,想告诉他她在书院里学了什么、见了什么、想了他多少回。可他的家里空荡荡的,院子里的那棵老树还在,树下的人已经不在了。他的母亲把一包东西塞给她,说:“他走了,说让你不要等他了。这些是你的东西,你拿回去吧。”她打开那包东西,里面是一些小玩意儿,她送他的,他一样都没带走。
那天,她如同行尸走肉,走在长街上。她把那些小玩意儿收进破箱子里,箱子锁起来,钥匙扔了。可后来的后来,她依旧很痛苦,差点因此丢点半条命,好不容易把自己的魂救回来。
她告诉自己,嬴娡,你是要干大事的人,不要为了一个男人哭。她真的干了大事。她成了嬴氏商行的东家,成了天下义商,成了大庆朝最有钱的女人。她二姐要起兵夺权,她倾尽所有支持。她甚至跑到傣越去,替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和亲,把一片荒芜的土地变成了粮仓。她见过了大风大浪,吃过了大苦大难,她以为自己已经百炼成钢,没有什么能让她动摇了。可此刻,那个名字像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,插进她心里那把早已生了锈的锁,轻轻一拧,锁开了。
那些被锁了很多年的记忆,像溃堤的洪水,汹涌而出。她想起他笑着把点心塞进她手里的样子,想起他挡在她面前、梗着脖子说“她是我的人”的样子,想起他离开那天、她蹲在枣树下哭到嗓子哑了的样子。
她闭了闭眼,把那点酸涩压下去。她睁开眼,转过身,看着凌霜,面色如常,声音平稳:“覃松,就是他?”
凌霜点了点头:“是。朝廷已经无人可用,这是他们唯一能派上战场的武将。”
嬴娡沉默了一会儿。“知道了。”她转过身,继续看舆图,捡起断成两截的炭笔,换了一头,继续画那条箭头。凌霜站在她身后,看着她的背影。那道背影挺得笔直,像一柄不会弯折的刀。可凌霜看见她握着炭笔的手指,微微在抖。
夜里,嬴娡独自坐在粮草营的帐子里。烛火摇摇,映得她的影子忽长忽短。她面前摊着一封信,信是赵乾写来的,说粮草已经装车,第二批不日就能送到。她把信看了两遍,折好收起来。然后她拉开抽屉,从最底层翻出一只旧荷包。荷包已经很旧了,布料泛黄,边角磨损,绣着的鸳鸯看不清眉眼。她捧着那只荷包,看了很久。那是她十二岁的时候绣的,歪歪扭扭的,丑得不行。她当时羞得不敢给他,是他自己从她手里抢过去的。他说:“丑是丑了点,可你绣的,我就要。”她那时候觉得,这辈子就这个人了。
她把荷包贴在胸口,闭上眼。烛火跳了一下,她的睫毛在微微颤动。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,也许什么都没想,也许想了很多。她只是那样坐着,像一尊石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