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 税收(3k大章求订阅!)(1/2)
第76章税收(8.3k大章求订阅!)
那栋公寓三楼的窗前停放著一具尸体,喉部裂开一道缺口,舌头揪出打成绳结,一只眼化脓肿胀被畸形组织所覆盖,另一只眼暴睁著,视网膜严重充血,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哥伦比亚领带。
这一名称因20世纪90年代哥伦比亚贩毒集团,如麦德林、卡利集团频繁使用此手段而得名,主要目的是製造恐惧、震慑对手或惩罚告密者。
陈哲以前只在文字记录中见过这种东西,就算放在科普中也是较为重口血腥的一种,他来到美利坚当然做过功课,像是糖霜苹果和血鹰这样残酷的刑罚已经给他开了眼界,可现在看到这具尸体,还是意识到了令人作呕的实感。
陈哲深吸一口气,没有吐出来的想法,他迅速把窗帘拉上。
“先做个潜望镜出来再说。”
陈哲没有打开灯,摸著黑在房间里寻找有用的材料。
陈哲蹲在床边,手指在黑暗中摸索,床底下塞著几个纸箱,最外面那个是搬家时装杂物的,他记得里面有几面小镜。
“哗啦。”
翻箱倒柜。
他的手指探进纸箱边缘,摸到一卷胶带,一把剪刀,然后是硬邦邦的塑料边框。
他把镜子抽出来。
镜面不大,巴掌见方,边角有一道细小的裂纹。纸箱里还有一把旧尺子,塑料的,三十厘米长,刻度已经磨得看不清了。他又翻出一个空鞋盒,是杰姆尼上个月买新鞋时扔在客厅的,被陈哲收进来当储物盒。
鞋盒的盖子还在,硬纸板,厚度刚好。
陈哲把东西搬到桌上,动作很轻,指甲盖大小。他先把鞋盒盖子剪成两半,用胶带粘成一个直角的长条。尺子裁成两段,贴在盒子的上下两端,再把镜子用胶带固定在尺子上,角度调好—一四十五度,光线从上方的镜子反射到下方的镜子里,再从侧面那个挖好的小孔里透出来。
整个结构在黑暗里只发出了胶带撕拉的细微声响。他的手指很稳,动作很快,像是做过很多遍。
最后他把潜望镜的镜头从窗帘缝隙里探出去。
街对面的路灯还亮著。那辆黑色雪佛兰的车门还开著,里面的灯已经灭了,只剩仪錶盘上一点幽幽的蓝光。斯坦威警长还站在车旁边,大衣下摆被风吹起来又落下,落下去又吹起来。
但他的姿势不对。
他的身体是歪的。不是那种靠著车站著休息的歪,是整个人从腰部开始往一侧塌下去,重心完全掛在车门把手上,像一件被隨手搭在椅背上的外套。他的头低著,下巴几乎贴到胸口,帽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,露出头顶稀疏的灰白色头髮,被路灯照出一种不真实的亮。
陈哲的手指在潜望镜的把手上收紧。
他调整了一下角度,把镜头往上推。
斯坦威警长的脸正对著他。
那双眼睛是睁著的,瞳孔散得很开,在路灯下泛著一种浑浊的光,像两颗泡过水的玻璃珠。嘴唇张开一条缝,嘴角有一道暗色的痕跡,从下巴一直流到领口,在白色衬衫上洇出一片深色的湿痕,他的脖子————
陈哲的呼吸停了一秒。
他的脖子侧面有一道切口,不长,大概三四厘米,但很深,边缘的皮肤翻捲起来,露出里面暗红色的肌肉组织。血已经不怎么流了,只在切口最下端凝著一颗暗红色的珠子,掛在衣领的边缘,要掉不掉。
咚!
咚!
咚!
陈哲把潜望镜收回来。他的手指没有抖,呼吸也很稳,但心跳很快,每一下都撞在肋骨上,像有人在胸腔里敲鼓。
他蹲在窗台下,把潜望镜拆开,镜片用报纸包好塞回纸箱,纸板折平压进垃圾桶最底下。
做完这些,他站起来,走到门边,把门推开一条缝。
走廊里很暗。那根坏掉的日光灯管已经不闪了,彻底灭了,只剩楼梯拐角那盏应急灯还亮著,发出昏黄的光,把墙壁照出一种病態的惨白色。楼下很安静,没有人说话,没有脚步声,连风都停了。
陈哲把门关上,锁好。他走到床边坐下,床垫发出吱呀一声,在寂静里格外响。他停了一下,然后继续坐下去,靠在床头,盯著天花板。
那块水渍还在,比上个月又大了一圈,形状已经从肺变成了一团看不清轮廓的东西,像一张被揉皱的地图。
斯坦威警长不是站在那里。
他是————死了!
第二天早上七点,陈哲是被敲门声叫醒的。
他没怎么睡,意识算是清醒,只记得快到天亮的时候,他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,很轻,像是有人故意压著油门,隨后有车门关上的声音,雪佛兰驶离,轮胎碾过积雪慢慢消失在街角。
敲门声不重,三下,很规矩,中间隔了两秒,又三下。
陈哲从床上下来,走到门边,透过猫眼往外看。
门外站著一个白人男性,三十出头,穿著深蓝色的衝锋衣,拉链拉到下巴,帽子没戴,露出淡金色的短髮,剪得很短,鬢角推得乾乾净净。他的脸很瘦,颧骨突出,下巴上有一道浅浅的疤,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过。他站得很直,两只手垂在身侧,左手腕上戴著一块黑色电子表,錶盘很大,屏幕是暗的。
陈哲把门拉开一条缝。
——
那人的目光落在他脸上,停了一秒,然后开口:“陈哲”
“对。”
“我是霍克。斯坦威的搭档。”他的声音很平,没有那种警察惯有的威压感,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,“上次在你家见过的。”
陈哲把门开大了一点。霍克站在门口,没有要进来的意思,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,递过来。
“吹哨人法案的事,定了。”
陈哲接过信封。不厚,里面是支票。他看了一眼,没打开。
“多少”
“七万。”霍克说,“扣完税到手大概四万六。这是你那份。剩下的走流程,可能要等几个月。”
陈哲把信封折好,塞进口袋里。他看著霍克的脸。那张脸很平静,没什么表情,但眼眶
“斯坦威呢”陈哲问。
霍克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秒,然后移开,落在走廊尽头那扇窗户上。窗外的天已经亮了,阳光从云层后面照进来,在窗台上切出一条金色的线。
“死了。”他说,语气很平,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“昨天晚上。就在你家楼下。”
陈哲没说话。
霍克转回头看著他,目光里多了一点什么,倒不是各种fbi常见勒索案里的愤怒,也不是悲伤,只是疲惫。
“案子结了。你的那份今天给你,后面不用上庭了。”
他顿了顿,瞪著乾眼:“记住这是好事。”
陈哲点点头:“我知道。”
陈哲现在没有斤斤计较的想法,也知道如果自己在法庭上说不定能够分到更多的钱,可斯坦威警长的死打乱了他的计划,不能按照本来分计划稳步推行。
在美利坚並不是钱越多越好,就现在来说,陈哲已经获得了利益,没有那么多的事情,那就该到这里为止。
霍克盯著他看了两秒,然后转身往楼梯口走。走了几步,忽然停下来,回头看著陈哲。
“你昨天晚上听见什么了吗”
陈哲摇头:“没有。睡得早。”
霍克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两秒,然后点了点头。
“行。”他说,“那没事了。”
他转身走了。脚步声在楼道里渐渐远去,然后是一楼门被推开又关上的声音。
陈哲站在门口,看著那扇关上的门,好一会儿没动。他把门关上,锁好,靠在门板上,从口袋里掏出那个信封,拆开。
支票上的数字是七万。抬头写的是他的名字,日期是昨天,签名栏上写著霍克的名字。
陈哲把支票折好,塞回信封,放进抽屉里,压在那些旧衣服
他走到窗边,把窗帘拉开一条缝。
街对面的红砖墙还在,垃圾桶还在,垃圾袋还在,那辆黑色雪佛兰已经不见了,地上只剩两道深深的车辙印,被雪填了一半,露出底下灰黑色的柏油。墙根那滩血跡也被雪盖住了,只剩一小片淡粉色的冰碴子,在阳光下闪著细碎的光。
陈哲收回目光,走回桌边,打开电脑。屏幕亮起来的时候,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右下角。模擬器的图標微微闪烁。
他关掉窗口,打开瀏览器,登录x推。
群聊里有几百条未读消息。
他一条一条往下翻,大部分是閒聊。
小王子在抱怨今天的代码又出bug,莱拉在晒她新买的机械键盘,麦克在讲他昨天去健身房被教练骂了一顿。全民超人在发一张圣诞树的照片,树礼物堆上打哈欠。
昨天圣诞节的氛围还没有散去。
书虫没说话。他的头像还是那个灰色的默认轮廓,最后一条消息是三天前发的,在群里回了一句“嗯”。
陈哲盯著那个灰色的头像看了几秒,然后关掉群聊。
叮咚。
屏幕上呈现出杰姆尼的弹窗。
【杰姆尼:今天健身房去不去】
“去。”
陈哲打字,虽说昨晚没有休息好,但是也不能怎么让人起疑心。
他站起来,把卫衣拉链拉到脖子,把那张支票从抽屉里取出来,塞进背包的內袋。走到门口的时候,他停了一下,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窗。
窗帘还留著那条缝,阳光从缝隙里挤进来,在地板上切出一道细细的金线。
金线的尽头正好落在那台二手thkpad的键盘上,把字母“j”照得发亮。
他推开门,走了出去。
书虫是被电话叫醒的。
手机在床头柜上震了很久,他才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,摸到屏幕,划开。那——
边的声音很急,语速很快,像是一口气憋了很久终於找到了出口。
“马鑫你听说了吗”
书虫,真名马鑫。
这个华裔程式设计师的眼睛还没睁开。他翻了个身,把手机贴在耳朵上,声音沙哑:“听说什么”
“斯坦威死了。”
他的手指僵住了。
“昨天晚上,东威廉斯堡。枪击。”那边的声音还在继续,“说是黑帮火併,但消息还没出。我有个朋友在局里,他跟我说的。马鑫你还在吗”
书虫坐起来。窗帘没拉,外面的阳光刺得他眯起眼睛。他盯著窗外那棵光禿禿的橡树,树枝在风里轻轻晃动,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晃来晃去。
“什么时候的事”
“昨天晚上。十一点多。”
书虫没说话。他坐在床边,两只手撑著床沿,手指陷进床垫里。窗外的阳光照在他身上,把影子投在背后的白墙上,像一个蜷缩的人形。
“马鑫”那边的声音有点担心,“你没事吧”
“没事。”他掛掉电话,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,屏幕朝下,扣著。
他坐了很久。阳光从窗台移到地板上,又从地板移到墙上,最后照在他的后背上,暖烘烘的,像一只手按在那里。
然后他站起来,开始穿衣服。毛衣,牛仔裤,那件黑色的羽绒服,拉链拉到最上面。他从衣柜最深处翻出一个小铁盒,打开,里面是一把钥匙,银色的,很旧,齿痕已经磨得有些模糊。他把钥匙塞进口袋里,走到门口,推开门。
楼道里很安静。对面那户人家的门关著,门口的地垫上放著一份还没取的报纸,塑胶袋裹著,边角被风吹得翘起来。他走下楼梯,每走一步,那把钥匙就在口袋里轻轻响一下。
推开楼门的时候,冷风扑面而来,灌进领口,凉颼颼的。街上没什么人,只有几个工人在街对面修水管,橙色锥筒围成一圈,挖开的路面露出底下灰褐色的泥土和生锈的铁管。一个工人蹲在坑边抽菸,看见他出来,抬了抬下巴,算是打了个招呼。
书虫没回应。他往街角走,走到那辆老款本田旁边,拉开门,坐进去。引擎响了几声,咳嗽似的,然后稳下来。他掛挡,踩油门,车子慢慢驶出街角。
后视镜里,那栋公寓楼越来越小,最后变成一个灰扑扑的点,消失在街角。
车开了很久。穿过布鲁克林,穿过威廉斯堡大桥,穿过曼哈顿下城的那些窄街小巷,最后停在一条他从未来过的街道上。街边是一排红砖联排別墅,门口停著几辆黑色的suv,车窗贴著深色的膜,什么都看不见。楼顶上装著几根天线,在风里微微晃动。
书虫把车停在路边,熄了火。他坐在驾驶座上,两只手握著方向盘,手指攥得很紧,指节发白。仪錶盘上的时钟跳了一下,从十一点五十九分变成十二点整。
他深吸一口气,推开车门,走下去。
街对面那栋楼的门是铁製的,深灰色,没有门牌,没有门铃,只有一个很小的猫眼,嵌在门板的正中央。他走过去,站在门前,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钥匙,插进锁孔。
锁芯很涩,拧的时候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,像是什么东西在里面生锈了。他拧了两圈,门开了。
里面很暗。走廊很窄,只能容一个人走,墙壁刷著白漆,已经发黄了,隔几米就有一盏应急灯,发出昏黄的光,把影子拉得很长。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,混著消毒水和別的什么东西的气味。他走进去,身后的门自动关上,发出沉闷的一声响。
走廊尽头有一扇门,半开著。门缝里透出灯光,是那种老式日光灯的惨白色,嗡嗡地响。
他走过去,推开门。
房间里坐著三个人。一个黑人,一个白人,一个拉丁裔。他们都穿著深色的夹克,面前摊著几份文件,桌上还有几个咖啡杯,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了,表面结了一层奶皮。
黑人抬起头,看见他,表情变了,方才露出一抹笑容。
“马,终於来了。”
书虫站在门口,看著那个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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